有钱有权的话在天朝玩死个把人没啥大问题
100多万对于人大代表来说,毛毛雨。。。。
人家偷个井盖,还没有造成任何人员的伤亡也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在大马路上飙车还撞死了人还只判个交通肇事。

  以上是部分网友评论,相信大家都知道我要(误)写的是什么事件了:三年和欺实码不得不说的故事~
  70码被判了三年,刚刚看到这个消息时突然觉得谭卓的命是那么的不值钱(此钱非彼钱)。不论世道如何呼吁和谴责,但如此判决让我们似乎感觉是在意料之中却也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考虑到此富家公子背后的显赫身世处罚不会致于死刑或无期,十几二十年是轻的了。意料之外的是没有想到三年牢狱生活的判罚能搬的上台面,上的了公堂。

  我没有看过我国法律,可能检察院、法院在处理此案件是会说谭卓过马路时违章,可能会说过马路时打手机,可能会说过马路时看漂亮姑娘……也可以拿肇事未逃逸来说事,更滑稽的是小学时篮球足球比赛优秀名词都可以用来作为量刑证据!咱又且不说70码的速度能否把人撞飞到5米空中,撞出20多米。单就肇事未逃逸,我看只能说明一点,他根本没把撞死个人当回事!!看看撞人后他的态度吧,无非是考虑一下老爹要拿出多少钱来摆平此事,我这车得去哪修修之类的。也可能在想着这以后会成为自己和其他富二B们吹嘘的资本之类的……
富二代
  此事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有钱能变70码,有权撞人不偿命。试想一下如果此2B撞的是某省级单位领导的孩子结果会是怎么样?30年是轻的!!唉,果然如网友所说:有钱有权的话在天朝玩死个把人没啥大问题。

  最后成龙大哥也来谈谈对此事的感想吧:
  其实当我第一次听到以70码速度开车撞人的时候,其实我是拒绝的!因为我觉得……呀……你不能叫我撞就马上撞,第一,我要试一下,我又不想说……你撞完以后加了很多特技,那人飞啊……很远!很高!结果观众出来一定骂我,根本没有5米,20米!这证明那个是假的……我说先要给我试一下。后来我经过也知道他们 是改装过的。那……开了一个月……这个月下来之后呢……起码我开的很舒服。现在呢……每天还在开!每天还在开呢.....我还给了我朋友开!来!来!来! 大家试试看!那我跟交警讲∶「撞的时候就撞!撞完之后,这个速度就是我的速度,就不要加,再加特技上去,我要给观众看到,我撞完之后是这样子,你们看到的 也是这样子!

  

最最后:本人拒绝跨省~